国土资厅发﹝2012﹞5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:
根据《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》(国土资源部令第48号)和《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国土资厅发〔2011〕20号)的规定,2011年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已于2011年9月17日至18日进行,考试成绩经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委员会认证,全国1944名考生通过全部科目考试,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,现予公布。
考生可通过国土资源部《土地估价机构和人员执业信息公示系统》(http://credit.mlr.gov.cn)或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网站()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。
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并在土地评估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师,应当按有关规定条件,通过实践考核后,进行执业登记。
附件: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录取名单(2011年)
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